海西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表彰大会

11.11.2016  18:37
来源:柴达木日报

图为大会现场。记者 郭雁晴 摄

   为全面总结近四年来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表彰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典型,进一步安排部署海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工作,动员全州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确保年内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11月10日,海西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表彰大会。

  海西州委书记、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文国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海西州委副书记王振昌主持会议,并就贯彻好会议精神和做好迎检工作提出要求。

  海西州委副书记王敬斋宣读了州委州政府表彰决定。

  会议对118个“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模范集体”和125个“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海西州自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以及州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把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凝聚人心上,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健全机制为手段,全面推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全州上下到处感受到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文国栋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全州各条战线上,为促进民族团结事业的进步,推进海西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驻州的单位,军警部队和公安干警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感谢。

  文国栋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一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要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繁荣平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二是坚定不移实现“中国梦”。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中追逐的“中国梦”,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梦,是伟大的复兴梦,需要各民族共同实现。三是确保各少数民族发展权和民生权。四要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是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掌握“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好”。只有把握好这五个方面,才能保证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向前推进。

  文国栋强调,要巩固好当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把海西打造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这是全州上下各族干部群众的终极目标,也是州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化强州的奋斗目标。全州各级干部群众要坚持思想教育领导工作这一思想基础,正确处理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做到民族工作与全局工作相一致。创新思想教育引导方式,发挥党委政府的主阵地作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发挥引领作用,发扬“海西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典型,努力在夯实民族团结基础、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跨区域、跨行业有序流动,通过到内地就学、劳务输出、经商等形式走出去,同时引导其他地区群众到民族地区工作生活。提倡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加强节庆互动交流,共建共享美好社区和乡村。鼓励各族群众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统一的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文国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以良好的干部风气和政治生态保障事业健康顺利开展。要大力培养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通过各类人才工程,造就优秀知识分子队伍。要倍加关心爱护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各族干部,强化“三基”建设,引导各类资源配置向基层和基础工作领域倾斜,不断打牢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

  州委各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海西军分区、试验区管委会领导,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副组长,全州各地区党委书记、统战部长(组宣部长)、创建办专职副主任,州委各部门、州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州各单位、驻州各军警部队的负责同志,以及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命名表彰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乡镇(街道)和先进单位代表,机关干部、企业职工、部队官兵、学生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