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多措并举促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13.04.2018  15:17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海西州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方式,立足农牧区实际,综合运用多项措施,力促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目前,全州295个村中, 208个村有村集体经济。

  把党建工作作为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核心要素,制定《海西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多方面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完善各类保障措施,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印发《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清零成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建立建账销号、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县乡村党组织抓基层党建项目,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基层党组织考评管理,有效提升村党组织引领脱贫攻坚、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选育297名“听党话、跟党走、有本事、能带富、肯干事、干成事、自身正、威信高”的农牧民充实进村级班子,让优秀党员在支部中“唱主角”,让致富能手在班子里“挑大梁”,2017年通过村“两委”集中换届,全州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中,致富带头人占41.0%,较上届提高22.6个百分点;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占23.1%,较上届提高12.9个百分点。新当选的村主任中,致富带头人占33.9%,较上届提高12.9个百分点。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推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贫困村、贫困户机制,团结发动群众,整合社会力量,整合惠农政策,引导社会资金、项目、企业进村,做到群众主力、社会合力、政府推力“三力齐发”,定位村级产业发展,开发农村资源,带动群众致富。建立“乡土能人库”,定期组织“田秀才”“土专家”“产业发展大户”在乡镇层面召开村集体经济发展座谈会,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征求群众意愿选择发展项目,实现集体经济发展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最大程度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鼓励优秀大学生、外出创业能人返乡发展实体经济。都兰县优秀返乡大学生李晓伟,2013年返乡创业成立合作社开展马铃薯、藜麦等高原特色农作物种植,通过流转农民土地、吸收剩余劳动力、传授先进种植技术等方式,短短几年带动周边农户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都兰县香加乡科尔村通过“党支部+公司”的发展模式,引进高远锦禾公司,流转2700亩耕地种植藜麦,2017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0元,村集体经济133.75万元。

  针对不同村的产业发展实际,各地乡镇党委引导村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乌兰县柯柯镇西沙沟村以大项目或大产业征地为契机,将村集体闲置土地及撂荒地流转租赁,做好“房东经济”,2016年以来,收取沙场租金、枸杞晒场租金、公益林补助金等集体经济收入达17万元。都兰县宗加镇哈西娃村引导牧民由单一草地畜牧业发展向种植业、特色养殖、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业、旅游业等方面多元发展,2017年底,村集体收入达296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3.65万元。德令哈市东山村依托城中村优势,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探索集体经济产业化发展模式,成立东山村旺达养殖合作社,吸纳产业发展资金1141万元,其中招商引资800万元、村集体投资200万元、党员群众入股141万元,建成集餐饮、会议、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服务大厦,2017年下半年正式运营,年底收入达90万元。

  全州295个村全部实行村财乡(镇)管理制度,要求所有乡镇逐村建立村集体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变动情况,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在集体土地对外发包、出租时,必须经村党支部研究讨论,并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议,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探索科学的分配管理使用模式,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群众。德令哈市东山村,采取以村集体和村民两方互利共赢的方式开展,按照“边产出、边投入”的“滚雪球”发展方式,将所得收益的40%用于村集体资金发展需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延长产业链条、拓宽业务渠道,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形成规模后,先后投入1686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再发展。按照惠及群众的目的,将所得收益的60%用于村民分红(其中:30%用于股民分红福利,30%用于全村村民公益事业),2013至2016年累计分红资金87.1168万元,入股群众户均分红1.78万元。为全村村民缴纳医疗保险金31.38万元;先后救助困难群众15户,发放救助金16万元;资助28名大学生、慰问高龄老人46人、发放资助慰问金9.4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