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双告知”制度

19.04.2016  15:42

  青海新闻网讯 自“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后,使得市场主体准入“放宽”,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今年4月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行“双告知”制度。

  “双告知”是指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企业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注册登记部门通过政府电子公文平台、QQ传输、纸质报送等方式告知相关的审批部门,以便各监管部门开展后续的监管工作,实现监管信息互通,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实行“双告知”制度,是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又一新举措,有利于理清部门监管责任,构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到目前,全州各级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已发出告知书1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