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态势良好

11.10.2016  16:42

 

一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率一直很低,“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行政诉讼中普遍存在。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导致社会公众对行政诉讼的期望值和热情度降低,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能否公正高效依法行政表现信心不足。针对这一现象,我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采取庭前直接向行政机关负责人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文书,使其了解掌握涉诉情况。同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出庭的后果,督促其参加诉讼,并积极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州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态势良好,尤其辖区四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我州四县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致力于构建和谐“”民关系,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自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我州乡镇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摒弃“官本位”思想,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有效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使行政案件矛盾纠纷大多数能够及时得以解决。许多行政机关负责人都能做到出庭应诉,群众心理得到平衡,情绪得到疏导,甚至有些拖延多年无法解决的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法院、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各方良性互动,营造了官尊重民、民信任官的良好氛围,也不同程度打消了群众“官官相卫”的顾虑,增强了群众对法院的信赖,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