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第四巡查组到兴海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27.06.2018  15:4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州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视、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6月25日上午,省高院第四司法巡查组一行5人在扎西东周同志带领下,赴兴海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巡查工作以座谈会、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座谈会上,巡查组组长扎西东周传达省高院第四巡查组关于对海南州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方案,并强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巡查组将在为期两天的时间内对兴海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财务报销、党建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的巡查,指出不足、给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基层法院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明确职能定位、精准发现问题、优化实施途径、破解工作难题。

        会上,兴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东智加向巡视组汇报了今年兴海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情况。最后,东智加院长强调,全院干警: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省高院第四巡查组巡查工作部署;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巡查组,全力保障巡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主动接受巡查监督检查;四是全面落实整改,努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后,省高院第四巡查组与部分干警进行了个别谈话,聆听干警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收集干警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