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改革提升全省百万职工“幸福指数”
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真正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让工会工作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多获得感——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革创新。2016年7月,省委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总工会改革方案》,全省工会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全省工会改革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以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为重点,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为关键,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39条具体改革措施,努力将改革成效转化为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水平。
一年多来,全省工会发扬钉钉子精神,将改革措施落细落实落小,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让职工当主角,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称号进一步叫响做实,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提供普惠性服务,使工会工作更接地气、更旺人气,全省百万职工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成效,“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以省委和全总要求全力推动工会改革
2016年10月13日,省委群团改革动员部署会在西宁召开。会议指出,群团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群团组织自我革新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推进群团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强化基层,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推动工作,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
今年9月17日,省委召开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对群团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群团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8月22日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群团工作和推进群团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下更大气力推进群团改革。
会议要求,各群团组织要深刻把握政治性这个核心和灵魂、先进性这个内在要求、群众性这个根本特点,始终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把改革的成效体现在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上来。分管领导同志要认真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全省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推进群团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不断开创全省群团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改革全过程。要创新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坚持党建带群建,把网上群团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党联系服务群众的坚强阵地。
“要因地制宜采取综合化、扁平化等有效方式,推进群团工作‘沉下去’,让基层群团组织强起来,统筹‘破’与‘立’的关系,推动群团组织创新发展。”省委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议提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创新已成为群团工作的当务之急。要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一系列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牢牢把握群团改革的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聚焦解决“四化”问题,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主线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群团改革向基层延伸。
会议提出,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制约群团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拿出有效管用的办法、务实有力的措施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改革勇气,着力推动方案落地,切实抓好群团改革试点,扩大有效覆盖,加强网上群团建设,扎实推进群团改革各项任务,夯实党联系服务群众的阵地,最大限度地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要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广泛凝聚合力,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把群团改革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群团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群团组织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群团改革的领导责任,举旗定向、加强领导、亲力亲为。各级群团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这次座谈会精神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迅速传达学习,坚定改革定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近年来,省总工会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重要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省总工会党组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到工会工作和工会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9月22日,省总工会召开十三届九次委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和全总十六届六次执委会精神,要求全省工会提高政治站位,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强化责任担当,直面突出问题,深化工会改革,加大改革系统集成力度,着力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全省各级工会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我省工会工作和工会改革新局面。
规范职工信访接待 受理职工困难求助
“原则上省总工会主席每年现场主持接待工作座谈会1次,常务副主席每年年初和年终各主持接待职工群众来访1次,各副主席及经审会主任每季度分别主持接待职工群众来访1次。”今年,省总工会制定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涉及广大职工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实现职工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全省各级工会坚持“谁接访、谁负责”和“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原则,开展职工群众信访接待工作。省总工会接访时间为每月第1周的周二下午,地点在省总工会办公楼1楼服务大厅,事先在网上公布信访接待通知,包括受理范围、工作时间、接待场所、接访人员、电话、电子信箱等。
据介绍,省总工会接待工作分别由省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主持,根据需要由各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协助接待工作。信访接待的主要事项包括:协调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受理职工困难求助,听取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解释相关政策制度等。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延伸工会服务职工手臂,对行动不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到达信访指定场所的职工,省总工会领导和相关部室结合实际情况,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走访职工家庭,了解职工群众诉求。”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忠表示,工会接访人员应在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的60日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同时报省总工会备案。
据了解,职工等来访人员向工会接访人员陈述身份信息、来访事项等基本情况,由接访人员根据来访事项判断是否属于工会业务范畴,属于工会业务范围内的,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不能当场受理的,自接访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另外,工会接待人员接待来访职工,应做到及时受理、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三结合”,并妥善保管来访职工递交的各类信访材料,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凡属能够解决的职工信访事项,将尽快予以解决。工会一时难以办到的,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诉求事项,认真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
精准帮扶困难职工 打赢解困脱困攻坚战
“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精准帮扶、精准解困脱困1万户左右的困难职工。2020年,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困难职工返困,努力实现所有建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坚决打赢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2016年,省总工会制定《关于打赢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做到“四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推动困难职工与全体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16年全省各级工会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调查摸底,详实了解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和需求。目前,全省精准识别并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共42762户。其中,因职工本人或家属身患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15395户,占36.0%;属于低保户和残疾职工的12452户,占29.1%;因职工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7700户,占18.0%;因职工工资收入低或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业造成生活困难的7215户,占16.9%。
为确保“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全省各级工会力争做到“精准识别困难职工、精准分析困难原因、精准实施帮扶措施、精准实现解困脱困目标”的“四个精准”。坚持和完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制度,随时对困难职工进行精准核查,不属于困难职工或已解困脱困的及时剔除,尚未建档的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确保困难职工信息准确,资料可靠。
全省工会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主要致困原因精准分析,征求困难职工家庭意见建议,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工作,做到对号入座、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根据困难职工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及迫切需求,各级工会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另外,全省工会本着先易后难原则,细化精准帮扶进度,倒排解困脱困日期,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切实做到帮扶力量、帮扶措施、监测评估等到户到人,逐年销号,如期实现精准解困脱困目标。
全省工会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一批、政府保障救助兜底一批、全程助学助志助能助业阻断一批、推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脱贫一批、促进就业创业扶持一批”的“五个一批”原则,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精准帮扶、精准解困脱困1万户左右的困难职工。
全省工会对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通过深入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因病致困职工家庭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保障水平。以基层工会为主,认真调查摸底,与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等协调,将符合低保标准、残疾保障、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救助体系。
省总工会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2016年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主要议题,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建议,争取进一步出台实施城镇贫困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政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问题。
全省各级工会对因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通过对上学子女的全程助学、助志、助能、助业等措施,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困难,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同时,各级工会对因职工工资收入低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加强对困难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协调企业调整困难职工工作岗位,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帮助收入低的困难职工家庭逐步摆脱困难状况。
2016年,省总工会制定工会扶持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创业就业《工作方案》,以项目化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尽快解困脱困,帮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转岗职工及农民工实现创业就业。
全省各级工会从工会经费中专列创业就业扶持资金,通过工会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提供生产经营资料和提供入股资金等形式扶持,省总工会提供的贴息资金和生产经营资料资金不需偿还。每个项目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对有发展前途、吸纳人数较多的项目,贴息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悉,对于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团队创业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就业项目所需小额贷款,由项目实施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工会提供贷款贴息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于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团队创业所需的流动小餐车、三轮车以及从事网络电商所需的生产经营资料等,工会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集中采购提供。每个项目提供的生产经营资料价格不超过1万元。
另外,对于因工伤、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职工失去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职工家庭,全省各级工会与有关企业协商选择经营项目,以工会提供入股资金、企业每年按不低于10%股息分红的方式,为困难职工每年发放一次分红资金。
2016年,全省各级工会通过开展“送温暖”“春风行动”“金秋助学”“医疗互助”等活动,为32703户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目前已有8500多名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全省工会实行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包保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确保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目前,省总工会通过制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监测评估办法,作为工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同时,定期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强化问责,对没有按时完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的工会实行一票否决,保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省总工会201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全省建档困难职工中,36%以上的困难职工是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的,特别是“因病致困、因困致病”的怪圈始终困扰着职工家庭。“一人重病拖穷全家”的现象时有发生,职工群众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抵御疾病风险的愿望非常强烈。
2016年7月1日,省总工会遵循“职工自愿、互助互济、工会组织、团体参加”原则,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交纳100元保费,除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可以报销的费用外,最高可获补助近20万元。全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第一期活动参保职工26万多人,占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40%,共筹集互助保障金2600多万元。
省总工会对符合参加第一期活动条件的5万余名已建档困难职工,其每人100元的互保金用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给予支付,困难职工个人不需缴纳互保金可直接享受互保补助待遇。另外,为保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顺利实施,省总工会今年专门安排了1000万元风险准备金,同时还预算了2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委托服务费等项费用支出。
“互联网+”工会 构建普惠性服务职工体系
“从2017年8月起至2018年6月,建成以市、州、产业、直属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工会实名数据库和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为实现职工入会服务和工会工作管理网络化奠定基础。”今年,省总工会制定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促进工会工作信息化建设为目标,运用工会网上工作平台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实现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会籍管理的规范化、动态化和便捷化。
省总工会通过工会系统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和深度利用,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构建“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体系,实现网上宣传引导、网上申请入会、网上监测分析、网上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工会将本地区、本单位所属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镇(街道)、非公企业和新建企业等作为重点区域,新社会组织、物流、家政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作为重点行业,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作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实名制普查工作。
在实名制普查工作中,全省工会将职工队伍分为“稳定性”和“流动性”两大块,通过拉网式普查,真正把吸纳会员的潜在空间找准、做实。其中,农民工输出地工会将开展入会宣传,提高农民工的入会意识;输入地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做好会员统计工作。
全省各地工会通过细化基层单位、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主席、职工会员等填写内容和信息,建立“基层录入、随时更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真实全面的动态变化信息,为工会工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提升工会服务职工和会员的能力水平。
全省各级工会在推进会员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互联网+”工会组织建设,探索构建“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把准职工需求脉搏,高效、便捷、精准地做好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今后,省总工会将整合工会系统网站、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打造工会服务职工的新媒体矩阵。通过推进工会会员服务卡建设,打开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职工新通道。同时,整合资源手段,加强与专业服务机构联系,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开放型的普惠性服务职工工作格局。
凸显职工主体地位 突出维权基本职责
突出工会组织群众性这一根本特点,把更多普通职工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吸收进工会领导机构,是全省工会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着力优化领导机关机构设置,厘清机关主要职责,突出工会主业主责,从各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出发,合理调整工作部门。”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忠表示,要着力明确市(州)县(区、市)工会领导机关的工作职责,围绕参政议政、源头维护和加强指导、服务基层两个方面的任务,着手厘清和调整省、市(州)、县(区、市)三级工会的职责边界和工作侧重点,合理界定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应承担的工作任务,有区别地确定不同层级工会的具体职能,从根本上改变工会领导机关职责“雷同”现象。
一年多来,在改进省总工会机关机构设置方面,凸显职工主体地位,着力增强工会组织群众性。省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及全委会成员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比例分别由12.3%、17.3%提高到15%、40%。全省工会代表大会中,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的比例由43.9%提高到80%,省总工会领导班子中已增设2名由一线职工和农民工担任的兼职副主席和1名挂职副主席。
为突出工会维权基本职责,全省工会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不搞“叠床架屋”,进一步形成眼睛向下、面向基层、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格局。目前,省总工会已整合法律保障、集体合同、劳动保护、女职工权益维护等职能,设立权益保障部;整合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职能,设立基层工作部,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服务;整合工会信息、网络舆情等职能,设立网络和社会工作部,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设立青海省职工服务中心,办理面向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事务性工作。
为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我省通过加快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创新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运用大数据,开辟网上申请入会途径。从省总工会系统现有编制中调剂5个,全国总工会“减上补下”对青海支持2个,将精简的7个行政编制全部用于加强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的县级工会。
为突出工会工作重点领域,我省在省级开发区全面建立总工会,已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工会委员会的转为总工会。在企业比较集中、职工队伍达到一定规模的镇街,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总工会,按规定具备建立总工会条件的镇街区域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委员会转为总工会。同时,强化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多种方式加强薄弱地区县、区、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力量,全省24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已成为基层工会的骨干力量。
据介绍,全省工会经费不断向基层倾斜,合理调整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比例由50%提高到60%,省、市(州)总工会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分别拿出6%、4%的比例,作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补助。省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的经费补助实行项目管理,将省总工会本级经费留成的80%以上用于对下级工会的补助,有效缓解了基层工会经费不足的问题。
另外,省总工会以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中心(站)、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重点做大做强县(区、市)、工业园区职工服务中心,规范企事业单位职工服务站。今年,省总工会协调省发改委立项建设西宁市3个县和海东市4个县(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全省基本实现一州(市)一宫、一县一宫。
通过改革,我省进一步改进工会工作方式,完善联系职工群众常态机制,不断健全以职工为友的联系机制、以职工为本的维权机制、以职工为主的工作机制和以职工为主体的评价机制。同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工作,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把职工愿望作为“晴雨表”,让职工当导演唱主角
2016年,省总工会印发开展“四化”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勇于责任担当、勇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新的精神和气度,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列出工作清单,一条一条落实,一项一项整治,整饬机关病去除形式主义。省总工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做到“心中有职工、眼睛盯基层、工作到一线”,切实推动工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维护职工权益制度和机制,使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职工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针对工会干部自闭于高楼大院,离基层远、离职工远的衙门作风,下基层只到下一级工会组织机关,下不到根、沉不到底等现象,省总工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为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办实事的通知》,推动基层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延伸服务手臂,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要求工会每名机关干部年下基层天数不少于60天,确保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成为常态。
2016年,省总工会整合3819万元资金实施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10件实事项目。其中,为补短板、强基层,补助全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700万元,确保乡镇、街镇“小三级”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使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
针对“用会议动员职工、用行政命令下达任务、用文件传真发号施令”等现象,全省工会不断改革管理模式,改进工会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考核办法,变“坐等职工上门”为工会干部主动上门服务,把基层和职工满不满意、接不接受、答不答应,作为工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标准。
为防止开展工会工作过分依赖节点活动、经常性工作缺失,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全省工会将不断改革工作方式,把职工的愿望作为“晴雨表”,开展活动请职工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职工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一起评议,让职工当导演、唱主角。
“我会认真听取基层一线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为他们代言。”2016年,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红军小学校长马明全在当选为省教科文卫工会兼职副主席时如是说。在此后陆续召开的省教科文卫工会和省重工机械轻纺工会代表大会上,包括马明全在内的4名基层工作者当选为省总工会相关产业工会兼职副主席。
我省工会从省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开始,调整领导班子结构,把代表的80%、委员的40%、常委的15%名额全部留给普通职工。并采取“专兼挂”相结合方式,把普通职工中的“精英”吸收进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将基层一线职工在全省工会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提高到80%,各驻会产业工会全委会中劳模和一线职工的比例提高到40%,让更多基层一线职工参与议事决策。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依靠职工群众推进工会工作,2017年,省总工会制定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事前征求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意见实施办法。今后,省总组织重大活动、安排重大事项、制定重要政策,事前都要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工会工作要将服务职工作为第一位,坚持需求导向,职工需要什么,工会就提供什么服务,把实实在在的利益送给一线职工。”李忠表示,将征求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意见作为省总工会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工会发展全局性、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坚持做到不征求意见不决策、先征求意见后决策。
涉及全省工会发展全局性、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主要包括:起草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省总工会全委会工作报告;制定综合性或专项工作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制定涉及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定为基层工会、职工群众办实事项目;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等先进模范的评选活动;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竞赛活动等。
根据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涉及的内容、范围,省总工会以召开全省工会代表大会、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征求意见。同时,省总工会认真对待基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汇总,深入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吸收。未经征求基层工会、职工群众意见,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导致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省总工会将要对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严肃问责。
另外,全省各级工会以精准帮扶、会员普惠服务、疗休养关爱职工、入会和帮扶农民工、办实事服务基层、“互联网+工会”等“六大品牌”为载体,把职工的愿望作为“晴雨表”,开展活动请职工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职工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一起评议。
我省还大幅提升车间、班组、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的占比,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名额更多地留给车间、班组职工。“十三五”期间,全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至少安排每人疗休养一次,推荐安排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一线优秀职工代表疗休养。(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