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工程车和农村校车 严重超员超速将追刑责

29.06.2016  13:08

  为规范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有序,即日起至8月底,我省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城市工程运输车和农村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重点区域、重点时间,对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主要在城市土建工地、料场、建筑垃圾处理站周边道路,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主干道,农村牧区学校周边、出入村口区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重点道路,重点检查渣土砂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建筑用料和废料运输车等城市工程运输车辆,农村牧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对从事城市工程运输的车辆、驾驶人逐一核查,坚决防止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及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志、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通行证件。

  同时,对农村地区所有校车排查和摸底,坚决防止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发现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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