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大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29.04.2019  21:51

4月16日至19日,海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到化隆县、循化县、民和县、平安区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化隆县夏琼寺、甘都镇清真寺,循化县街子镇清真寺、文都大寺,民和县川口清真南寺、宏善寺,平安区平安清真寺、树尔弯清真上寺进行实地查看,与乡(镇)领导、寺管干部、宗教教职人员、民管会成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各县区寺院建设、阿訇聘任、财务管理以及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宿舍、社保、收入等情况,认真听取僧尼意见建议。

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各方面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全市在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方面的工作成效,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不断加大《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力度,让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知法懂法。二是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加强交流,深入合作,合力将涉及宗教领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在宗教寺院用地选址建设上,相关单位做好土地确权,防止非法用地,切实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做好寺院周边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五是切实发挥好宗教教职人员在移风易俗、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引领作用,为海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