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25.10.2016  18:12

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西宁市政府第6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办法》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是贯彻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共六章五十一条。针对西宁市部分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差,尤其是农村分散式水源的保护工作基本处于空白,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和污水对饮用水水源安全长期存在污染隐患,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措施不够具体,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不够等问题。《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划分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强化了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并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和强化。

  《办法》的制定出台,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老百姓喝上放心的水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西宁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