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封湖育鱼工作会议

06.05.2014  19:31

            近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封湖育鱼工作会议。市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县农牧局负责人以及市、县渔政管理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仁义主持会议。
          会上金九辰副市长结合当前封湖育鱼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封湖育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湟鱼查禁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湟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封湖育鱼《通告》精神落到实处,力争辖区内无人上湖捕捞湟鱼,无人贩运储存湟鱼,无人公开销售湟鱼,农家乐、茶园、饭馆不加工和销售湟鱼。二是要强化职责,扎实做好查禁工作。封湖育鱼期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各地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封湖育鱼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农牧、工商、城管等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有重点地加大市场查禁力度,确保辖区内不捕捞、贩卖、加工和销售湟鱼。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爱我青海,保护湟鱼”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封湖育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干部职工不吃湟鱼,不参与收购、拉运、储藏、贩卖湟鱼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使封湖育鱼工作赢得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营造保护湟鱼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四要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各地政府要把封湖育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改善渔政部门的交通,通讯、办公设备等条件,确保渔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渔业行政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建设一支作风硬、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为封湖育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