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14.03.2018  11:12

  青海新闻网讯 3月13日下午,中共海东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第二次会议召开。市级领导徐信阁、陈启福,潘锋、马成龙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潘锋代表市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市纪委委员表决通过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持续深化正风反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督促全市57个市管领导班子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共检查发现作风纪律问题702个,移交问题线索92条,戒勉谈话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16起77人;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处置方式更趋合理;完成两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92条,移交问题线索10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487条,整改完成1229条,移交问题线索106件。

  会议要求,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新思想引领新担当新作为,在新起点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条主线,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位置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两个重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高压惩治腐败、监察体制改革三项任务,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巡察和派驻监督、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四项工作,凝聚纪检监察工作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这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逐级逐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会上,循化县县委、民和县县委、平安区纪委、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市教育局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向大会作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围绕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亮”成绩,“晒”不足,现场接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的点评,与会人员对“三述”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