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获批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150亿元

20.08.2015  10:33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关系到千万户家庭。今年年初,我市出台《西宁市2015年保障性住房实施意见》,提出“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保障方式,鼓励和引导棚户区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完成改造任务,并明确今年全市要新开工建设、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4.3万套(户),其中棚户区3.83万套(户)。

今年我市狠抓棚改项目落实,着重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28611户,完成率74.5%,新获批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额度150亿元,棚户区改造完成率、新增棚改融资贷款额度位居全省前列。

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是资金保障。去年西宁市首次启动棚改融资工作,当年按“三统一”模式试点完成了沈家寨片区、门源路片区、湟源县人民街片区、燕儿沟城中村改造等棚改项目融资贷款127亿元,当年实际到位40.42亿元。今年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三统一”和“政府采购”融资机制、充分使用棚改融资政策、强化部门统筹协调,截止7月底,承诺未签棚改项目融资贷款到位43.5亿元。

同时,我市充分利用国家延长了“三统一”棚改融资过渡期政策,创新模式,争取到苦水沟应急贷款2亿元。组织上报新增棚改融资项目10个、8066户,总融资规模43.8亿元,通过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新增棚改融资项目已完成评审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分行评审,目前正在报总行审批。根据计划,我市正在抓紧推进市本级昆仑路、凤凰山路等道路拆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贷款,预计今年融资额可达150亿元,这将全面推动棚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