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火灾隐患举报将实行分级受理

09.12.2017  08:42

  青海新闻网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西宁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西宁市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96119电话将集中受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

  据了解,《办法》对受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进行了明确细化,对受理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程序、范围、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规定了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三级单位所受理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具体消防违法行为、受理程序和处理方法,缩减了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受理流程,能够有效提升西宁市公共消防安全共治水平,强化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同时根据《办法》规定受理范围向各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派发,接到派发任务的公安消防大队、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将按照受理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核查和跟踪处理。

  受理投诉举报消防违法行为的范围有:(一)消防机构受理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范围(二)公安派出所受理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范围(三)居民委员会受理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范围(四)村民委员会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范围。受理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程序分为公安派出所受理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程序和居(村)民委员会受理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