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东强副市长在“西宁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09.05.2014  07:02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马顺清副省长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提出的工作要求,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2月19日,召开了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上,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东强作了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2月24日

在西宁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东强
(2014年2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马顺清副省长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提出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后期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刚才,强峰同志对经济普查工作业务流程进行了介绍、汇报了全市经济普查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三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了很好的发言。可以说,去年以来,市经普办精心组织、积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各区县政府、各园区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保证了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面,我就做好经济普查下一阶段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从适应国家统计制度改革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
      经济普查是国家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对国家经济“称体重”、“量身高”,被称为“大国体检”。对于这项工作,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都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的就是得到一份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反映国家和各地区经济现状的“体检报告”,为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统计数据保障。
      今年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任务,提出了要在2014年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社会消费品零售、服务业等五个方面的统计制度改革,明确指出要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修订2013年及以前5年国家和各地区GDP总量、能耗及相关数据,使之相衔接,并严格核算2014年数据,为2015年实施统一核算奠定扎实基础。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就主动适应国家统计制度改革,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国家统计制度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做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结果既是核算我市二三产业增加值的依据,又是研究制定全市“十三五”规划的基础数据,也将直接影响历史数据的修订和今后统一核算的各项经济指标。因此,在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要客观估计和科学分析普查后经济总量增大给全市经济发展和今后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所产生的影响,更加努力的做好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发生的变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搞好经济普查工作对推进统计改革的重要性,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安排、再部署。
      另外,我还要强调一点,西宁是青海省的省会,全省各类经济单位的三分之一在西宁,其中个体户数量占全省的近一半,因此,搞好西宁的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尤为艰巨和重要。截止春节前,我市的法人单位只登记了20%,个体户登记了60%,现在距离省上要求的3月10日前登记完成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工作时间相当紧,各区县要加快工作进度,对普查登记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确保经济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按照再安排、再部署的要求明确下一步经济普查工作重点
      经济普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调查领域复杂。普查在时间规定、普查范围、质量标准、组织实施等都有严格统一的要求,任何地区和部门都无权更改和调整。普查工作要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遵守业务流程规范,严格执行普查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有序地推进普查工作,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扎实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精心做好现场数据采集工作,真正做到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对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等联网直报企业的普查,要做到无一遗漏,指标没有缺项;非联网直报企业,在登记时要注意经营数据与实际情况的匹配性;个体经营户要登记全面,并与城调队做好抽样调查的配合工作。普查对象中,重点抓好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的普查,尤其是服务业,单位数量多,涉及范围广,统计基础薄弱,要把平时统计不到、统计不全的全部统计进来,摸清企业底数,摸清服务业总量。
      认真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各区县要按照省经普办的时间要求,在3月10日前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在普查登记结束后,市经普办和各区县要安排普查员对普查小区进行15天的查遗补漏、回头看工作。区县级经济普查机构要及时按照工商、税务、质监、编办等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数据,并根据入户登记结果与单位底册差异进行查遗补漏,确保全市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不重不漏,全面准确。
      做好普查主要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乡镇一级普查机构将对所有普查小区进行复查。区县要组织力量对已完成入户登记,查遗补漏、回头看的普查小区进行100%质量验收。市经普办要通过区县交叉抽查、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于抽查质量不合格普查小区要进行全面返工,确保国家、省经普办检查验收一次性通过。
      市区县普查机构要对本地区普查数据进行评估和核实。要结合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衔接性进行评估,分析数据异常波动的情况、相关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形成普查数据评估报告,确保普查数据真正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
      做好普查数据的发布和应用工作。普查结果重在运用,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要大力促进信息共享,借助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分析研究,努力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和深度开发利用。
        三、按照再强调、再推动的部署准确把握搞好经济普查工作的新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普查机构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经济普查工作抓紧抓实。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区县普查机构要强化严谨意识、责任意识、协同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现场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县、镇办要把经济普查纳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了解进度,主管领导要具体推动,并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要明确专人联系经济普查相关事宜。3月下旬,市经普办要开展数据联审工作,各单位都要派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全力以赴配合审核。
      依法普查,确保质量。这次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就是普查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决不能带水分,更不能弄虚作假。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要坚守经济普查的“六条红线”,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普查数据上弄虚作假。
      要严控普查数据质量。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和各普查机构必须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数据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要协作联动,明确分工,确保专业审核无缝衔接,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逐级落实,逐项解决,确保数据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加强督查,保证进度。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保证时间进度。市经普办、区县经普办要深入区县、乡镇现场指导普查登记工作,重点督查普查的组织领导、登记进度,及时对普查员填报的普查数据进行业务指导、现场答疑和数据审核工作。
      强化管理,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都要有充分估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制定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普查数据的备份管理工作,保证普查数据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同志们,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领导小组各成员、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定信心,求真务实,以昂扬斗志和饱满热情,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努力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交上一份真实可信、客观公正的“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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