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与辽宁省沈阳市签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合作协议

15.06.2016  20:30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近日,海东市民宗局与辽宁省沈阳市民委签署《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围绕少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重要信息通报、重大问题合作等6项机制。双方还就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法律援助和创业担保贷款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