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找工作 诈骗四十万

27.05.2014  15:59
核心提示:   36岁的马某本是一名普通农民,却以认识县领导秘书为由,以帮人介绍工作为幌子,诈骗他人现金4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最近,湟中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马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36岁的马某本是一名普通农民,却以认识县领导秘书为由,以帮人介绍工作为幌子,诈骗他人现金4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最近,湟中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马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3月,马某经人介绍与受害人阿芳、阿红(均为化名)认识,得知二人在托人为其子女找工作的信息后,马某动起了歪脑筋。马某说,自己认识县领导秘书,能够将阿芳的儿子安排到县交警队、女儿安排到县路政局工作,将阿红的女儿安排到县运管局工作,且均享受公务员待遇,但需要钱用以打点。阿红、阿芳听后喜出望外,将钱如数交给马某用以打点。马某以找人活动需要钱为由,先后从两名受害人处骗取了42万元。马某将42万元赃款全部用于装修房屋及个人挥霍。在等了一年后,工作的事情没有一点消息,感觉到上当受骗了的阿芳、阿红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官提醒:

  现在我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非常正规,都需要通过统一、严格的考试,广大群众不要轻信那些声称的所谓关系、指标,应当通过正规合法途径找工作,以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