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司法局建立“四定四帮四管”帮扶管控机制 全面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整体水平

30.01.2015  16:37
  2014年,海晏县司法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农牧区工作实际,创新管控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总结经验,建立新型帮扶计划,探索形成“四定四帮四管”帮扶管控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衔接管理、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四定”。定责,根据刑释人员不同情况,建立不同管控模式,形成管控、帮教“无缝对接”,切实将管控责任落实到人。把刑释人员帮扶管控工作纳入重点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刑释人员管控帮扶工作考核机制,细化工作内容,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2014年全县共接纳刑释人员14名,全部实现衔接到位、建档立户、纳入帮教管理,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定人,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实行与公安部门的双重管理,列入重点人口,强化管理,明确每一名重点人员的管控责任,建立“四包一”管控责任制,即一名司法人员、一名社区(村)干部、一名亲属、一名帮教志愿者包控一名重点人员,做到包干到人、责任明确。定时,对重点人员每周或每月及重大敏感节点期间定期进行走访,并填写走访记录,实现管控工作规范化。定点,确定重点人员的活动范围,建立外出请销假制度,随时掌握其行动。尤其针对刑释人员无强制管控措施的实际,探索建立异地托管机制和县内协管机制,对外出的重点人员,由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逐一进行查找核实并办理托管手续。目前,已办理11人,做到“人在那、管在那”。
  “四帮”。针对每一名刑释人员,完善管控措施和帮扶计划,做到“一人一策一档”。一是落实各项基本社会福利待遇,依托企业建立就业安置基地,帮助解决就业问题;二是及时给予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协调贷款等,帮助尽快脱贫致富;三是组织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帮助实现就业创业;四是做好重点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消除抵触情绪,主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缓解社会压力。
  “四管”。即管思想、管行为、管住所、管交往。切实做到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经济状况、活动规律、家庭情况、亲属关系、内心世界、思想动向、个性特征等情况底子清、情况明,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在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QQ、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与刑释人员建立私密联系渠道,以诚相待,平等交流,耐心疏导,真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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