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国清、常伟宁同志调研工会“三基”建设工作

20.08.2014  01:59

近日,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朗国清和省总工会副主席常伟宁分别到西宁市、海西州和青海油田公司工会调研工会“三基”建设工作,了解地方、产业工会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州、县工会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郎国清同志指出,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水平的意见》,就全面加强“三基”建设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和摸清工会组织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根源,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坚持从工会系统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努力打造“六有”工会,通过3—5年努力,使基层工会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全省80%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

 

郎国清同志就加强工会“三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健全组织、夯实基础,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加大非公企业建会力度,积极协调非公经济党工委,会同工商联等部门,依托行业协会和商会,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服务业单位建会。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已经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要逐步向工会联合会、总工会等组织形式转变。加强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在县以下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加强村(社区)工会建设,努力实现对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零散就业人员全覆盖。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依规推进基层工会民主选举。要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建立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等机制。

二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基层工会工作效力。 健全岗位责任制,按照定岗定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岗位上岗条件、职责范围、具体任务、工作流程和绩效要求,做到岗位设置科学、职责要求具体、程序方法规范。推行精细化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基层工会工作标准和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依照标准细化对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岗位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过错问责制和监督检查制等制度。健全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民主决策、执行落实、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反馈等制度。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各级工会机关建立领导联点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上级工会承担维权“下沉一级”责任,采取“上代下”方式协助基层履行维权职责。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指标科学、便于操作、公开透明、突出绩效的考核制度,及时落实奖惩措施。

三要强化措施、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工会基本能力。 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按照工会职能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岗位基本能力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先培训、后上岗,先测评、后任职的基本能力准入机制。加强工会干部培训,一方面充分发挥工会干部学校的培训主阵地作用,继续开展“三带一指导”菜单式巡回培训工作,突出政治理论和工会业务两个重点,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党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工运理论、工会知识入党校、入教材力度,开展工会干部专题培训,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优势,拓宽培训渠道。积极推进工会干部实践锻炼,加大工会干部横向纵向相结合、有进有出的双向交流力度,积极吸收引进优秀年轻干部,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加大挂职锻炼力度,注重基层导向,积极把有潜力的干部选派到基层经受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工会工作者到上级工会挂职,紧紧抓住六省市对口援助我省藏区六州工会工作的机遇,选送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继续开展基层蹲点挂职调研活动,各级工会机关干部每年都要到基层工会蹲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发现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通过实践锻炼努力使工会干部队伍的实践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

郎国清同志强调,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各级工会要做好与省总的经验做法、整改落实、制度成果“三个衔接”,细化分解各项整改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把整改方案的内容列入长期整改的任务并形成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郎国清同志还就做好省级劳模推荐评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持续转作风、学习宣传贯彻《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会对口帮扶等当前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常伟宁同志就做好工会“三基”建设调研、统计等工作提出要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