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在考核省检察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强调构筑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的检察机关

27.12.2018  20:01

12月26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带队检查考核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讲政治、重法律、为人民,构筑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的检察机关。

王建军指出,要保持忠诚之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牢记检察官誓词,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对履行职责的忠诚,对自己内心的忠诚。要保持敬畏之心,敬畏宪法和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厉行法治的意志和坚守法治的定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自觉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保持公正之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让承办的每一起公诉案件、开展的每一次法律监督、接待的每一项控告申诉,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要保持为民之心,全面贯彻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保持廉洁之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做到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反腐败的重要作用。

王建军要求,要处理好公与私、“面子”与“里子”、本事与脾气、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以此次检查考核为契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为建设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新贡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蒙永山代表省检察院党组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