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宣贯工作

15.12.2018  01:32
    近期,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确保《条例》各项要求在行业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12月13日,省厅下发通知认真安排部署《条例》宣贯工作。         通知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通知要求,厅属各单位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下一步,省厅将专题组织学习培训,持续做好《条例》的解读、宣贯工作,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