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硬杠杠”

16.10.2015  09:47

  编者按: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回顾“十二五”,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便是:干部们多了不少约束,有了实打实的“硬杠杠”。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的决策、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终身追究制度。组织部门也将此《办法》融入干部日常选拔任用过程中,捻紧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头上的“绿色紧箍咒”,使领导干部心中“绿色”警钟长鸣,生态观念永存,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在基层,要把履行生态环境建设职责中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因素作为考核评价村“两委”的重要指标和参考依据,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恶劣影响、以牺牲环境换发展负有责任的干部坚决不用,使每一名村干部都能自觉主动地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工作开展的职责所系、使命所赋。

我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Qhnews.Com
我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7月14日至Qh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