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干部 配强班子——2015年青海省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综述

23.02.2016  13:28

   前沿   

  日前,在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委会期间进行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中,与会人员对2015年“省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本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的看法”“本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看法”满意、基本满意率之和,分别比2014年提高1.4、0.9、2.2个百分点。

  去年,我省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为“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强化正确用人导向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一年来,省委常委会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从严选拔任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重德才、重实绩、重基层特别是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凸显。

  ——突出政治导向。“不厚其栋,不能任重”。结合青海实际,把信念坚定和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首要标准,尤其将反分裂反渗透、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方面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杠杠”,对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对关键时刻、重大任务、突发事件中不敢担当、工作不得力的坚决予以调整,决不在原则问题上开口子。

  ——突出能力导向。坚持选贤任能、用当其时,注重发挥干部专业特长,做到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干部专业特点与班子整体结构相匹配。积极拓宽干部选拔任用视野和渠道,探索和破解体制障碍,从挂职干部、省管企事业及中央驻青单位等选拔急需的专业型管理干部到党政机关任职。发挥非领导职务政策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突出基层导向。坚持干部在基层成长、到基层培养、从基层选拔,引导和鼓励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锻炼成才,加大从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县(市、区)党政正职中选拔干部和从省直单位下派干部到市州任职力度。我省推选的3名县委书记被中组部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重视解决基层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积极争取藏区优惠政策,制定下发了我省《实施意见》。

   严格选用干部标尺

  我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三严三实”“四有”要求成为识别选用干部、配班子的严格标尺。

  ——高标准选拔配备“一把手”。注重选拔政治上强、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全局、民主作风好、群众威信高、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干部担任党政正职。坚持省委常委会票决制度,对拟提任的正厅(州)级领导干部和省管企业党政正职等人选均进行无记名票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县委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厘清了“建立鲜明导向、注重地域差异、体现岗位特点”的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新思路。

  ——高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干部工作务虚制度,将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干部调整配备的前置环节,规范干部提名动议的程序和内容,充分考虑班子结构、运行状况、岗位空缺等情况,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第一关”。加大干部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交流,尤其突出对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年轻干部、经历单一干部的交流任职,年内交流任用干部占省委研究任免干部的28%。超前谋划2016年州县乡换届工作,认真调研、科学分析预测干部进退留转及交流干部进出平衡等情况,有计划地做好换届前的干部调整。积极推动高校党委规范化建设,首次在3所本科高校党委设立常委会,健全完善了高校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的制度。

  ——高标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首次对全省培养选拔“四类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着眼于我省基层公务员进人难、留人难、队伍结构调整优化难等问题,制定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清华、北大等国内重点高校选调17名优秀毕业生、从省内外高校选调200名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乡镇机关工作力量,考录基层公务员1100多名,来源广泛、渠道畅通的年轻干部补充机制正在形成。强化干部实践锻炼,选派76名厅处级干部赴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发达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双向选派16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墩苗”、到省直部门“充电”,通过多渠道锻炼,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能力素质。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我省坚持法治思维,注重干部人事制度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制度治党”重大命题,不断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拓宽“能者上”的视野,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全面开展无任用干部推荐考察制度;制定《青海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及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可靠依据。打通“庸者下”的通道,制定《青海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成为新常态。

  ——改革完善政绩考核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起有利于公平竞争和差异化考评的分类分组考核方式,形成体现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对省直部门和县(市、区)考核的两个“全覆盖”;考核范围从领导班子向班子成员拓展延伸,实现“考事”与“考人”并重、班子考核与干部考核同步;首次进行中期绩效考核,实现年度考核与中期考核相结合。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试点办法(试行)》,对先行试点期间两批入额的1047名法官和891名检察官考察考核后进行了依法任命,完成188名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考录工作,启动从法律职业人才中公开招录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

   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我省坚持把从严作为基本要求,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全过程,保持了全省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和从政环境。

  ——从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宪法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政治规矩、铸就青海精神高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干部党性教育品牌。去年常规培训干部2580名,通过领导干部依法治省等各类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1671名,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紧扣“三严三实”要求逐级讲党课766场次。

  ——从严监督选人用人制度的规范执行。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做到拟提拔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纪检机关廉政情况意见“凡提必听”,有关问题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结合巡视对32个县区和省直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检查与整改并举,发现的问题全部限期整改;全省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普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1028卷省管干部人事档案按期完成审核,对存疑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并重新认定,各地区各单位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已按计划完成总消化任务的62%。健全带病提拔倒查机制,严格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集中“倒查”工作。针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审二核二报”实施办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

  ——从严抓好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根据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组织部门对277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聚焦干部家事家产,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组织全省万余名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1105名干部进行了随机抽查,对1701名拟提任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重点抽查,因未如实填报,取消42名县处级以上考察人选的提任资格。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作用,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去年对22名省管干部进行离任(任中)审计,并首次开展州委书记、州长,省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同步审计。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问题集中整治,登记备案人员信息10.3万余条,收缴因私出国(境)证件3200余本。(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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