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区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成绩突出奖”称号

25.01.2019  04:00




        1月23日,平安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平安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区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成绩突出奖”称号。

        2018年,平安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工作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司法水平。先后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活动、“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等一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84件(含旧存102件),审执结1644件,结案率92.2%,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441件(旧存82件),审结1331件,审结率92.4%;执行案件收案343件(含旧存20件),执行结案数313件,执结率91.3%。

        多措并举,决胜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平安区人民法院按照区域进行分片集中执行,打好“节假战”、“突袭战”、“持久战”,不让被执行人有机可乘,有空可钻。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限制信贷、限制出境等手段,使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严,自动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使一大批涉案当事人在感受到法院司法关怀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

        涉军产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如期审理。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依法公正维权的原则,重在依法优先、突出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军队利益受保护,当事人权益不受损。共受理涉军案件4件,审执结4件,均已移交军方。此类案件的审结受到了省市院、市政府高度肯定。

        强化能动司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旧城改造工作中,一是抽调2名法官,1辆宣传车,在涉拆迁村进行法制宣传,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二是平安区人民法院及时、稳妥审理5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物权纠纷、补偿纠纷等民事案件,审结了4起非诉行政案件,使长达7年的民和路拆迁工作全面完成,为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清除了障碍,得到区委领导好评。

        “法院+保险”,力克执行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开展保险和司法领域全面合作的批示精神,推动保险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法院+保险”新机制,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协调下,平安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签订了司法救助保险合同。并对立案执行的严某与胡某劳务合同纠纷、李某与严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彭某与李某物权等六件“执行不能”案件,共救助11余万元,切实解决了申请人的困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推行行民、刑民兼审模式。2018年以来,由于平安区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显著上升,为顺应司法改革要求、缓解民事法官的办案压力、加强均衡办案,大胆尝试了“刑民兼审”、“行民兼审”的新型审判模式,由刑事和行政法官在办理好各自案件的基础上,主动向立案庭申请办理民事案件,以此缓解民事法官的办案压力,同时也促进了法官的业务水平从“单一型”向“复合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