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06.05.2014  20: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3年中秋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要以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含超市,下同)、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快捷酒店重点检查消毒间设置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大型商场重点检查机械通风设备、顾客卫生间通风排气设施使用运行情况及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影剧院重点检查机械通风设备使用运行情况及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公共场所经营者进行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强化监督抽检,严格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各地要明确“两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要求,组织开展对快捷酒店顾客用品用具、大型商场及影剧院空气质量的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公共场所,要责令经营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查处。

三、做好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应对工作

各地要做好“两节”期间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应对准备工作,健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通讯联络畅通。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投诉举报,一旦接到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