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又一年——2015年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工作综述

23.01.2016  18:31

  

  春华秋实。

  刚刚过去的2015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承载着全省人民的希望和重托,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引领下,依法行使职权,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 服务工作大局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确保了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是重中之重。着眼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常委会积极推进了人大领域改革:完善人大立法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建立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规定;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作出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健全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管理机制,制定暂行办法,规范和保障平台运行……

  顺应形势和任务要求,常委会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听取审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预算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论证和法官检察官遴选等工作。此外,常委会还牵头完成了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等16项依法治省重点任务,人大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为了服务和贯彻好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分三个组到东部、青南、环湖地区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决策建议;由常委会办公厅牵头,会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精心起草省委实施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对接和细化中央规定,总结和提升基层实践,借鉴和吸收外省经验;及时召开人大系统会议,率先学习动员,提出贯彻措施,各级人大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和会议精神,形成了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合力。

  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有关专工委组织,部分代表和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并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县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建议,既为省委制定规划建议和省政府编制规划纲要提供参考,也为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做了准备。

  坚持质量优先 科学民主立法

  立法,向来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9件,其中制定7件、废止1件,审查批准西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单行条例7件。

  其中包括“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常委会还制定了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废止了青海省重点农田保护管理条例,审议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

  法规条例形成后,批准审查工作是重要环节。常委会提前介入、充分沟通,加强合法性、技术性把关,审查批准了西宁市和有关自治州自治县关于餐厨垃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城乡规划、野生枸杞保护、高原型藏羊保护、喇家遗址保护管理、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法规条例,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完成了刑法、国家安全法等28件法律草案和法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科学民主是立法原则。常委会的年度立法计划执行率达89%,为本届以来最高。在自主性立法方面,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在全国的省级立法中走在前列;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和立法协商机制得以建立;立法工作中首次采用网络问卷调查形式,确保立法反映人民意愿;持续举办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立法机构工作人员专题讲座、法制讲座、立法培训班等,使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立法工作者的立法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不断加强,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审查规范性文件68件。

  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社会事业监督、生态保护监督等过程中,常委会将宣传活动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业代表小组视察等工作相结合,活动内容持续扩展,监督工作也更具实效。

  进一步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常委会创新工作方法,在询问前加强调查研究,精心确定问题,并且在询问中首次采用现场追问、邀请群众代表旁听等形式,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到会应询。询问后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加强跟踪监督。

  2015年是本届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频次最高的一年,常委会把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结合起来,执法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听取工作汇报与座谈听取意见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效果。

  常委会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询问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立法调研相结合,人大监督与改革重点相结合,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切切实实增强了监督效果。

  坚持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清真食品安全、优化产业布局等8个专题,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10次,代表小组活动40余次,还制定了代表培训工作意见,对230名省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届内普遍轮训计划已基本完成。

  全面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召开座谈会和推进会,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强化管理,全省各级人大“两室”建成率达95%,已建有门户网站的市州逐步搭建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及时向代表提供人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材料,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学习;认真开展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规范报审资料和程序,审查省人大代表资格46人次。

  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旅游工作,为澳门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青海提供服务,及早开展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代表的议政督政活力持续“释放”。

  坚持固本强基 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通过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进一步打牢了履职尽责的根基。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坚持党组定期研究重要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专题研讨;加强同基层人大联系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沟通交流和工作指导。

  常委会作用进一步强化,为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效能作出了积极贡献。机关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提高了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