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对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

27.12.2017  01:46

12月21日,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反映出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年节假期是“四风”问题反弹的高发期,为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成果,以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

(二)严禁下级以拜年名义向上级送礼、宴请等;

(三)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七)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头雁效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渠道。要创新监督方式,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逃避监管的突出问题,及时对症下药,深挖细查隐形“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省纪委“两节”期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

省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12388网址:http://qinghai.qhjc.gov.cn/,点击“纠正‘四风’监督曝光台”。(青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