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安排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05.01.2017  21:42

青海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成果,根据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省粮食局下发通知,认真安排局系统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青海 通知要求局机关、直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八严禁”纪律要求,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严格对照“八严禁”要求,加强对本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及时传达相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
青海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日期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人员要按照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做好事前事后报告。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做到令行禁止,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青海 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明察暗访,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对不守禁令、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