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印发《通知》安排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

18.12.2016  04:38

  青海新闻网讯  新年将至,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群众文化活动进行了安排。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及在青海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推进文化名省建设为总体目标,将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同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宣传“十二五”期间及“十三五”开年以来青海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气象、新典型结合起来。不断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提供强大动力。

  《通知》强调,“两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要突出“欢乐、祥和、幸福、平安、文明、节俭”这一主题,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深入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演出、送图书、送书画、送春联、送电影、送展览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社火展演、读书讲座、灯会、庙会、趣味游园、体育比赛等各种文化体育趣味竞技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文明新风。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要求,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提倡简朴大方,节俭办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和职责意识,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切实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坚决抵制低俗消极文化,有效制止迷信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欢乐、积极向上的节日文化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