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召开

08.02.2018  18:44

  2月7日,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王建军省长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提出要求,指出, 2017 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以迎接党的十九大为动力,扎实推进健康青海建设,为增进全省各族群众健康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又有一批群众就近在家门口看好了病,一批贫困户因健康扶贫得到了温暖关怀,一批包虫病患者治愈出院,许多家庭增加了二孩小宝宝,玉树等市县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尼玛大师等一批名中医获得了国医大师等称号,成绩喜人,硕果满枝。 王建军要求 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深化国家综合医改试点为重点,以实施全民健康工程为抓手,聚焦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传达学习了2018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17年和五年来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定邦作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新思路,坚定不移执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努力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实现大发展。五年来,各级财政卫生事业投入达445.94亿元,2016年全省卫生总费用达到239.75亿元,较2012年增长68.25%,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7.52%提高到9.32%,其中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由43.32%提高到46.64%,居民个人支出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全省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29.36/10万、9.86‰和11.7‰,较2012年分别下降18.78%、21.62%、23.23%,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69.96岁增长到71.7岁,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保持9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9‰以内。

  报告强调,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总体部署,筑牢健康青海建设的思想基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强基础强基层补短板提能力,力推九项重点工作:

  一是 坚持不懈把综合医改推向纵深,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优化分级诊疗制度,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二是 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强化包虫病防治救治体系建设,传播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三是 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积极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四是 大力推动中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中藏医药“七位一体”运行机制,加强中藏医特色专科建设,着力提升中藏医科研水平; 五是 聚焦“培养、引进、使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青海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办法和引进办法,建立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事业发展人才支撑; 六是 聚力实干攻坚精准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对标青海省藏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方案和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确保按计划完成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七是 全面促进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转型升级,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全面兑现各项扶助政策,促进社会融合; 八是 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卫生计生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健康青海蓝盾护航”行动; 九是 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弘扬崇高职业精神。

  报告号召,全省卫生计生战线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根本前提,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各族群众健康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奋力推进健康青海建设,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以及所辖各县(市、区、行委)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行业、系统、部队和民营医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