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清欠工作的“青海蓝”——2014年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侧记

24.01.2015  10:26

  青海新闻网讯 “拿到工资了,今年可以踏踏实实、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2014年11月底,62名农民工结束了艰辛的上访之路,在共和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拿到了久拖不决的30万元工资。由此反映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也反映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记者了解到,2014年全省人社部门以建筑领域、玉树重建、重大工程、房产项目为重点,开展了多批次、大密度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依法追究恶意欠薪企业的责任,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到去年年底,全省共收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06亿元,受理投诉和检查发现的拖欠问题涉及农民工4.37万人次,清理追回拖欠工资5.12亿元,依法依规公布严重欠薪单位5家、移交司法机关恶意欠薪单位8家,有98%的案件得到了解决。

  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一直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实施招投标时,住建部门颁发开工项目许可前,必须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情况作为前置条件,凡保证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审批、不招标、不发证。《通知》要求,要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严格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堵塞了可能出现的拖欠漏洞。“两节”临近,全省又集中开展了对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工作,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高效工作合力。

  与此同时,全省突出三个“节点”抓清欠。在年中,建设工程全面开工后的6月至9月,人社部门与各地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连续两次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对新开工项目切实落实保证金制度,再建项目未及时缴纳的一律补缴,2014年收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较上年增长200%,凡落实保证金的企业,基本做到农民工工资的无拖欠;在年末,全省相关部门较全国提前半个月启动了“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清理行动”,深入分析全省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查处措施,目前这项活动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当中;在玉树,针对个别重建项目存在的拖欠遗留问题,省政府成立了玉树农民工工资清欠协调小组,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职责、信息报告等内容,玉树州市县建立了清欠联席会议制度,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解决。

  根据《十条措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级政府都建立起了清理拖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逐级分解任务,立足当地解决问题。各部门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形成了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方便投诉举报,各地各部门公布了清欠工作负责人、专办机构地点和联系电话,人社部门开辟了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办理,快调快审、快速办结;建立清欠台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梳理情况,建立清欠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分类研究解决办法;畅通信息共享,各地各部门认真汇集清欠情况统计表,以简报形式定期通报,建立健全“两节”前后重大情况通报制度,清欠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均有明显提高。

  2014年,我省采取一系列措施,清欠工作总体平稳。春节将至,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入了攻坚期。近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出专门安排,要求按照中办国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突出年中工资保证金检查落实、年末集中整治两个节点,突出部门配合联动、诚信黑名单上网两个关键措施,突出建筑领域、多发地区两个重点区域,切实抓好已有措施的落实,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打造“基本无拖欠市县”,实现2015年全省拖欠问题控制在农民工总数的1%以下,农民工工资清欠率96%以上。特别是针对近期信访诉求触点多、燃点低的特点,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辛勤工作的农民工按时足额地领到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