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西宁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 试点分配方案》

23.07.2015  16:17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结合今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改革,我市于7月8日出台了《西宁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分配方案》。

一是明确分配房源及数量 今年预计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约3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分别位于城东区和盛园小区(南山东路151号);城中区蔚蓝小区(南川东路107号),瑞华小区(南川东路139号),百韵华居小区(安宁路12号),融城假日阳光小区(南川东路137号);城北区和泰居小区(柴达木路135号),青唐小镇A区(柴达木路539号),和美家苑(祁连路888号)。

二是明确租金标准及 收缴办法。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宁政办[2013]150号)收取。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同时,为体现保障性质,根据承租家庭收入状况,我市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承租面积50㎡以内(含50㎡)的租金减免80%,低收入家庭承租面积50㎡以内(含50㎡)的租金减免60%,超出50㎡以上的面积原则上不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明确分配原则及方法。 今年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人为本,方便居住生活的原则和兼顾老弱病残和困难优先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申请对象申报意向和计分公示排序情况,利用电脑系统摇号分配。为照顾身体重度残疾、行动不便的下肢体残疾或双目失明人员,在具体分配中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在1层房屋中摇号配租。

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分配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四区政府组织实施,会场秩序由四区政府派专人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建设厅、申请人代表及新闻媒体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