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部门2013年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08.12.2015  19:36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关于省级部门2013年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库字[2014]13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报上。

妥否,请审示。

                                  2014年8月28日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拟定全省扶贫开发规划,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规划的实施;组织起草有关扶贫开发的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拟定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和扶持对象;拟定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发达省区对青海贫困地区的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经济协作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两个。其中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青海省扶贫开发教育中心)。各级单位年末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和遗属3人。

青海省扶贫局本级为行政单位。截止2013年底人员编制49人,年末实有各类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行政退休人员27人)和遗属3人。

  附表:青海省扶贫开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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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1

青海省扶贫开发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另附)

第三部分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万元增加了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213,科目名称:农林水事务)等,其中:

(一)                                    收入总计5284.5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500.72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62.18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其他收入3721.66万元,为辽宁对口支援青海拨付资金。

(二)                                    支出总计3740.9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2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经费。

2、农林水事务(类)支出3505.4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3.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二、关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省扶贫开发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0.7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4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减少346.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项目支出434.23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213,科目名称:农林水事务);二是增加基本支出87.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20万元,占13%;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265.21万元,占84%;住房保障(类)支出43.31万元,占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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