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确定2014年十项药政重点工作

06.05.2014  20:13

                                                                              —张进京主任要求:“强化药事管理工作、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2014年3月21日,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医政医管、药政管理、食品安全年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卫生计生委各处室负责人、委属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药政工作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3年药政工作成效,部署了2014年主要工作;王晓勤副主任强调了2014年药政重点难点工作;张进京主任对药政工作提出了要求。

      张进京主任指出,药政工作是医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药事管理工作,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让就医群众切实享受到医改释放的红利。

      王晓勤副主任对药政三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 巩固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扩大实施范围。2014年,在西宁、海东、格尔木、德令哈市和全省所有州、县政府所在地的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零差率缺口由各级政府予以经费补偿。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二级以上医院延伸,县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使用金额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三级医院要达到20%以上。 二是 要加强督导调研,优化目录药品结构。2014年,省卫计委将对各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报销补偿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建立3-5个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综合评价基地,组织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品种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建立省级增补药品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用药衔接,以民族药、儿童用药、妇科用药、心脑血管用药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目录结构。 三是 推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王晓勤副主任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加强药政队伍建设,强化临床用药监测,建立超长预警和干预机制,定期通报临床不合理用药行为。各医疗机构要健全医院药事管理机构,转变药学部门职能,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奖惩激励机制,大力开展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重点,以合理用药为中心的药学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降低不合理药品费用。

      会议确定了2014年度全省10项药政重点工作: 一是 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 二是 优化省增补药品目录结构。 三是 加强处方集培训推广工作。 四是 加强基本药物监测评价工作。 五是 开展督导考核工作。 六是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七是 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八是 加强药学队伍建设。 九是 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十是 推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标准化建设。

      为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不断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最后,会议对2013年度全省三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监测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需重点监测品种的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