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

05.03.2015  10:47

各市、州文化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9号)及第二十八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

  印刷复制发行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各地要克服“重发展、轻监管”的片面思想,坚决改变监管工作“纠正软、不处罚”的缺位状态,敢抓敢管,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地要将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督促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对违法违规现象多发的地区和有举报线索指向的企业要重点核查。对各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给非法出版物提供印制传播途径。

  二、主要监管措施和任务

  在印刷复制发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无印刷复制委托书印制出版物、无准印证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违规承接转委托印刷复制业务、出版物进货渠道不规范、销售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出版物等高发违规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对违规印刷复制发行企业进行严肃处罚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除了对印刷企业检查印刷委托书执行情况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对发行单位检查出版物进销货清单制度执行情况外,今年的监督检查要突出以下两个重点:一是对印刷企业重点检查印制政经类等涉及重大选题出版物以及少儿出版物的情况,特别是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出版物等。二是对发行单位重点检查即将修订出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少儿出版物、中小学教辅材料以及政经类重大选题特别是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出版物销售情况。

  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行动

  为确保今年人大、政协“两会”和国庆期间印刷复制发行市场的稳定,各地要在今年3月上旬和9月下旬组织开展好两次专项检查行动。联合教育、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课前到书”、教材教辅使用情况、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进行检查,确保出版物市场繁荣稳定。要针对行业管理制度、违法违规问题、市场运行执行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现场纠正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严重违规的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按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制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构筑完善“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直接进车间、进书店、查台账、核单据,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转变目前部分管理人员“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消极监管局面,不断完善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体系和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追究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适时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各地在3月中旬向省厅报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于10月份上报专项行动总结,并将查处案件情况一并上报。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