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934万元

09.01.2020  01:11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国家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精神,省民宗委与省财政厅衔接,综合考虑各市州区域发展情况、少数民族人口和贫困人口比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推动民族乡镇发展等因素合理分配,提前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934万元。目前,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全部切块下达到县,实行省级备案制。

西宁市三县3724万元,海东市二区四县12400万元,海西州二市三县1710万元,海南州五县2680万元,海北州四县1400万元,黄南州四县2500万元,果洛州六县2380万元,玉树州五县一市21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围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以及乡村畜产业振兴等工作。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将有效改善我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