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我省基本养老人数将达到393.84万人

27.03.2019  11:01

  3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393.84万人、42.87万人、70万人。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深化制度改革,防控基金风险,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待遇。

  二是落实社保费率降低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近期将制定出台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具体方案,各地要统筹做好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和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工作。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相关规定,持续加大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支持力度,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制定出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交通、水利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适度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三是严格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规范经办管理、严格内部控制、加强系统建设、强化基金监督,构建省市县联动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年内对全面取消社保经办机构和银行手工报盘、手工办理、现金业务进行评估检查。全面启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3月底前完成受托管理机构评选工作。

  四是切实做好全民参保工作。2017至2018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本完成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目标任务。今年,我省要依托全民参保库,综合运用各类数据资源,准确测算应参保人数,筛查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精确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宋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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