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集中开展2015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02.03.2016  03:22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 孔令磊 报道)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于3月初至6月底集中开展2015年度劳动用工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的对象是全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所有用人单位,检查以属地管辖为主,各级人社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年检工作,省级相关单位及部队的年检工作由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负责。

  2015年度劳动用工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招收、聘用职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执行情况;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情况;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况等。

  年检方式主要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部门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书面审查为主。省人社厅还要求各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指派专人负责,以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逾期不进行年检或拒绝进行年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通过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将促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