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多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度司法公开情况通报会

21.03.2019  21:23







        司法公开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可靠制度保障,是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的强力抓手,是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青海审判管理<2019第11期>全省法院2018年司法公开情况通报》,以通报到庭、到人的方式,3月20日下午5点,杂多县法院召开了2018年度司法公开情况通报会,会议由副院长刘文骥主持召开,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意义重大,会议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情况、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情况、裁判文书公开情况以及庭审公开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通报,通报内容具体到承办人、案件号、书记员等方方面面。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的方向,并要求了整改的时限。

        会议的最后,党组书记、院长苏小龙对杂多县法院2019年的司法公开情况作了要求。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方面:1.立案庭要及时录入两号(即当事人的证件号和手机号,其中证件号包括身份证,律师证,护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因客观原因立案庭未能及时录入的,审判庭查漏补缺,案件办理进展同步录入。

        3.负责结案审核人要严格把关,对于没有录入的要退回去补录,准确录入后才给予结案。

        4.2018年已结案件中没有证件号码的3日内进行补录,电话号码先不进行补录。

        裁判文书公开方面:1.案件办结后裁判文书要及时上网,杜绝后期普遍补传现象。

        2.对于裁判文书公开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法定不上网”和“裁量不上网”文书,要在系统内履行审批程序。

        3.因故撤回的上网文书,要及时重新上网公布。

        4.  未公开文书3日内一次性补传,未补传的后续再次通报。

        庭审公开方面:1.开庭前,网络管理人员和书记员要做好设备调试测试工作。

        2.依法应当公开的庭审,一律要求在互联网上直播。

        3.对依法不公开或因设备故障不能直播的庭审,要履行事前审批或事后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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