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通报分析会举行

25.04.2016  07:30

4月22日,省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摄影报道) 4月22日,省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省委书记骆惠宁有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批示,通报分析2015年度我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我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我省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发生原因和今后我省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趋势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出了2016年我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803件,立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2件229人,同比上升8%和9.1%;立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45人,同比人数上升9.8%。不断调整办案结构,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查贪污贿赂大案121件,同比上升22.2%,要案17人,同比上升13.3%,立查渎职侵权大案10件,要案3人。并持续开展专项活动,办案效果不断提升,继续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查此类案件54件98人,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惠牧扶贫领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查办案件74件123人。深入开展惩治行贿犯罪专项活动,查办涉嫌行贿犯罪26件27人,同比上升18.2%和6.9%,有效切断贿赂犯罪因果链。积极参与“天网行动”,督办9名外逃人员的追逃工作,抓获长期在逃犯罪嫌疑人2名,敦促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会议要求,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骆惠宁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突出服务大局,聚焦办案重点持续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依法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持续震慑,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