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02.02.2019  06:33







        按照乌兰县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1月17日至18日,乌兰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文胜主持,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监察委委员郭芳洲、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郭兴佳列席。

        乌兰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相关要求,在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撰写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直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思考对策,为进一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充分准备。

        1月17日,院党组利用半天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常委会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精神、十九届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委、州委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和领导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州委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等规定学习篇目。结合法院工作,院党组成员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认真查摆存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文胜代表院党组汇报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分析、总结了班子在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县法院党组班子成员紧扣自身存在的问题,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本着对组织、对单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了相互批评。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切实做到了直面问题不避讳、直截了当显实效,起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作用,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会上,县监察委委员郭芳洲和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郭兴佳对县法院此民主生活会予以肯定:一是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前期准备工作扎实;二是个人剖析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痛处;三是会议效果显著,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目的。

        最后,梁文胜同志表态,县法院领导班子将会根据批评和相互批评情况,制定整改落实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善始善终,真正取得实效,以永不停歇的脚步和永不松懈的力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乌兰的总体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开创2019年县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