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促进政策落地生根——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综述

23.11.2015  12:31

  7月21日,省审计厅厅长王继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4年,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突出强化生态保护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深入推进民生建设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持续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全面忠实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规范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一年来,省审计厅共对90个地区、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79个所属单位。

  2014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保持了经济平稳发展。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协调、主动作为,认真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审计结果表明,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亿元,增长6.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债券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611.98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1.6亿元,为预算的91.8%,下降7.7%,加上专项上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7.79亿元。收支相抵,减结转下年支出44.1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扩大有效投资,投入资金455亿元,支持东部城市群、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设立特色产业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外经贸发展基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同时,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全省民生投入达到1032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75.6%,有力促进了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和文化惠民等民生事业;投入资金116亿元,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和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

  三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省级部门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将财政扶贫资金及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完善了厉行节约和公务活动支出管理制度;建立了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机制;启动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了财政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把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查找自身工作薄弱环节的重要抓手,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财政管理改革。如针对2013年政府债务审计反映的问题,省财政厅下发了《2015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针对2014年基层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反映的问题,省财政厅等部门报请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盘活存量资金的意见》,并结合意见精神制定了《关于统筹盘活2013年底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针对2014年审计反映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未按规定比例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实现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效衔接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下发了《青海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明确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2014年审计反映的政府采购目录补充修订不够完善的问题,省财政厅在制定《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时,将电池及能源系统、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等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针对2014年就业补助资金审计反映的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就业培训补贴资料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有关证明做了新的规定;针对2014年审计省公安厅反映的从警衔培训费、经侦犯罪侦查办案费等22项专项中支付厅机关文联活动经费等42.30万元的问题,省公安厅已于2014年9月将42.3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省财政厅2014年度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省本级预算收支真实合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政府预算体系间的衔接不到位、年初预留资金细化比例较低等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预算体系间的衔接不到位。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间未建立统筹安排、衔接有序的协调机制,在安排预算时省财政厅各预算管理处室间未做充分沟通和衔接,资金分配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二是省本级预留资金细化比例较低。2014年省本级年初安排的生产性、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及支农扶贫等支出预算未按规定细化到部门或项级科目。三是部分预算收入应缴未缴国库。

   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部门(单位)依法理财意识增强,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基本合规合法。但个别单位依然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及违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中调剂列支。二是坐支非税收入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2013-2014年省社会科学院自行出租房屋,房租收入、招待所承包费和停车费收入55.46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财政,坐收坐支,其中部分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三是乱收费、设立“小金库”。西宁市、海东市交警支队设立“小金库”,交通处罚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四是“吃空饷”。西宁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套取的4名离职人员工资等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目标考核奖、职工福利等支出;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自行批准,2011年至2013年先后为26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了离岗待退手续并发放工资等。黄南州检察院2011年8月至今编外供养离岗待退2人并发放工资、奖金等。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在政策落实中还存在项目未及时实施等问题。一是少数工程项目未实施。黄南州河南县优干宁镇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216万元,2014年9月资金拨付至河南县,截至2015年6月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西宁市城北区阳光丽景规划路工程项目总投资350万元,2014年9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截至2015年6月,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二是个别地区信贷担保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果洛州2012年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3600万元,截至2014年底全部滞留于账面,未发挥财政支农融资担保作用。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一期)配套资金未到位。截至2013年末,果洛、玉树、海南、黄南4州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未经审批变更投资计划和内容。截至2013年末,未经审批变更投资计划和内容3612.57万元。

  2.刚察、共和、海晏、天峻县实施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施的2011年度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截至2012年底,青海湖流域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内容中退化草地治理、沙漠化土地治理、生态林建设已基本完成,但省气象局负责实施的人工增雨项目进展缓慢,与规划内的上述工程实施进度脱节,影响项目整体效益发挥。

  3.2013年度东部城市群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未及时核拨专项资金。2013年12月,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下达西宁市2013年黄标车鼓励性淘汰治理项目补助资金,截至2014年6月底,西宁市财政局尚未将该项资金核拨西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截至2014年7月,海东市政府未落实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配套资金4383.5万元。

   民生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全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4年青海省贵南草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虚列投资完成额将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资金转入施工队负责人个人存折,形成“小金库”;部分县(市)项目资金闲置一年以上,有的地区部分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一年;少数地区管理机构未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

  2.全省2013年设施农业建设情况。民和县、平安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采取由中标单位转回项目款并存入单位出纳、报账员个人存折或银行卡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公款私存,对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其他事项已移送海东市相关部门处理;2010年,平安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以平安县蔬菜协会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核算由中标单位转入的设施农业项目资金、退回电费等账外资金。

  3.全省2013年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013年海北州本级、海东市本级及平安、互助、化隆、循化县就业部门以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名义,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社保补贴(实际应享受70%的补贴);就业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013年海东市本级及平安、互助、化隆、循化县有510人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方式,违规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社保补贴;2009年以来,青海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名义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部分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发放津补贴等。

  4.学前教育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6月,西宁市和海东市部分县(区)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部分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普遍存在公办幼儿园班容量、园容量超标。如平安县幼儿园设计学位390名,而实际在园幼儿高达756名,超出近1倍。平均班容量达47名,最高班容量53名,远远超过小班25名、中班30名、大班35名的国家标准。

  5.全省2013年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3年至2014年10月,省卫生计生委(原省卫生厅)、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等20个单位挪用各类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加班补助、精神文明奖和列支接待费等支出,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弥补公用经费的问题;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造成医疗卫生建设资金沉淀。

  6.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扩大范围开支,公款私存。互助县残疾人联合会等7个单位将体彩公益金用于发放精神文明奖和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建设等;共和县敬老院出纳在银行开设4个个人账户(卡),核算县民政局转入的低保金、五保户生活费和敬老院奖补等资金收支。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利用历年彩票发行费结余资金,超预算购置办公用房。

   政府投资西宁火车站站改和综合改造项目方面:

  1.越权审批初步设计概算。2013年12月,西宁市发展改革委越权批复应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2.勘察设计未进行招标。祁连路—互助路下穿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65份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西宁市交通投资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共涉及合同金额18238.99万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个别单位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出租资产未纳入公物仓管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2013年挪用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改建办公楼;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2013年从地勘发展基金支付援建、养老补助等款项;2011至2013年,海西州编办在公用经费中发放干部职工过节费、加班费、电话费补助等;2012年,西宁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资金中列支交通费及误餐补助;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标准,超档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及目标考核奖。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化隆县新优民族用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以虚报项目投资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78.75万元;青海诺蓝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存在申报项目所列建设内容与补助资金支出内容不符,涉及财政资金431万元。

  对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有些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如省卫生计生委采取约谈重点单位、成立督查组等措施,对全省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进行内审督查,同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印发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等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就业资金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成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督促各有关市(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下一步,省审计厅将切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从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加快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年初预留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库滚动预算管理,切实提高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比例,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严格专项资金申请、审核、论证、下达、实施和监督程序。强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全面梳理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切块资金,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目标不重叠、范围不交叉、资金不分散。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确保实现建设目标。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批机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前置办理、明确项目主体,做好与各相关规划的衔接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理财行为。健全完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各部门理财行为。各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加强财政财务业务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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