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法院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

21.03.2018  17:33




        3月15日、19日,按照海北州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北中院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邀请了部分群众代表、政协委员参会。此次组织生活会分两天召开,3月1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3月1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因公出差、开庭等事宜未能参加第一次会议的党员干警参会,确保全体党员干警均参加组织生活,防止组织生活会走过场,搞形式。

        此次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会前,支部各成员之间相互谈心,对各成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肯定成绩,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党员之间也互相谈心,交换意见,互相帮助,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共同提高,真正做到了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 

        会上,党支部副书记陈志刚通过领学宣讲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对“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主要内容做了重点学习,并代表党支部作对照检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

        会上,党员同志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每位党员干警都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身上存在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根源,并一一提出整改措施。在批评、相互批评阶段,做到了自我批判全面深刻;相互批评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上,还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玉清对本次组织生活会做了点评,认为此次组织生活会学习内容丰富、会议流程规范,每名党员结合实际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指出了其他同志身上存在的不足,火药味十足,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在下一步的工作学习中,要做好问题整改,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她指出,一是要以思想建设为先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审判。要抓好思想建设,补足精神之钙,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提升法院党建工作水平。针对我院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改革设立党小组,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使组织生活起到“大熔炉”的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干警的学习教育。加强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切实将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频共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