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机关一个集体二名个人荣膺“青海省2016年度脱贫攻坚奖”

21.09.2017  20:51

9 月20日,青海省2016年度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在西宁隆重召开。省委书记王国生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意识”,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咬定目标不放松,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领导王晓、滕佳材、王宇燕、于丛乐、曹文虎、张守成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副省长严金海传达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精神,宣读了青海省2016年度脱贫攻坚表彰决定。与会领导同志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的要求和《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授予青海省公安厅等38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为“青海省脱贫攻坚先进单位”;授予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政委、玉树州玉树市上拉秀乡玛龙村第一书记恒兴伟,西宁市公安局便衣支队政委、湟中县土门关乡上山庄村第一书记种延宁等36名第一书记为“青海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6 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明确精准施策行动路径,举全省之力推进脱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产业扶贫项目扎实推进,扶贫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各项扶贫政策有序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贫困群众收入不断增加,农牧区贫困面貌得到明显改观,脱贫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6个贫困县摘帽、404个贫困村退出、11.9万贫困人口脱贫,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省涌现出一批攻坚克难,敢打硬拼,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心系群众的先进个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省委省政府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