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海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08.09.2015  17:15

  各州、市残联:

  为做好2015年度青海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经省残联理事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变动说明

  2015年统计制度基本保持了与2014年统计制度的衔接一致,以保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延续性,同时兼顾业务工作需要对少量指标进行了调整,指标总量基本保持。

  (一)快报制度。

  快报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指标数减少1个(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一起统计),个别指标解释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年报制度。

   表格数量没有变动;总指标量略有增加(“康复”、“宣文”、“扶贫”领域细化了部分指标);部分表样和指标解释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台账制度。

   教育业务新增《高等特教学院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全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等3张表;服务设施建设业务原《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档案表》与3张子表合并,指标不变。

  康复、扶贫、社会保障、维权、组织建设、信息化等业务台账中个别指标及枚举选项有所调整。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快报。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年报。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台账。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上报要求。

  各州、市级残联应按照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在线上报数据。

  各州、市级残联收到年报数据审核通过的确认通知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一份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年报数据与台账汇总表数据(以封面公章、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以及三份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邮寄至青海省残联信息中心。

  快报和台账明细数据只须逐级通过网络版系统报送电子数据,不需报送打印文本。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岩玉

  联系电话:0971-71766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141号省残联信息处

  邮政编码:810029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