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将继续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25.01.2015  12:58

  青海新闻网讯   1月24日,省工商局局长王定邦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5年,我省将通过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加快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探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加大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新登记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2015年,我省将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主线,以规范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信用监管、行为监管、综合执法、社会共治一体化,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主要规范主体行为转变,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

  我省将确立信用监管在市场监管中的核心地位,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我省政府相关部门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监管职责,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配套监管办法和标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推进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同时,结合工商垂直管理体制调整和市(州)地方机构改革实际,探索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

  同时,我省还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