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富有青海特色的医改模式——2017年我省深化医保改革综述

27.01.2018  14:31

医改,一道重要的民生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体系。2017年,我省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不断挺进医改“深水区”,在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打造“健康青海”,首先要破解看病难。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实现“八连调”、39.7万贫困人口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覆盖所有参保人群、覆盖所有省市的跨省异地就医的无障碍直接结算、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调整贫困人口医保政策……短短一年间,事关医疗体制改革的民生好事接连落地,这是小财政的高原青海主政部门对人民群众期待的顺应,更是民生“升级版”的幸福承载。

任何一项改革都是“硬骨头”,越是难啃,越显其效。

医疗体制改革涉及领域广、医改形势错综复杂,被称为社会政策的“珠穆朗玛峰”。面对医疗、医保、医药这医改“三驾马车”,若用不好“指挥棒”,改革便没有成效,这是全国各地医疗体制改革的实践真知。

青海医改矛盾更加突出,医疗资源严重不均等、贫困人口多、医护人才少底子薄,新形势下,如何以敢破敢立的攻坚精神将改革进行到底、进行到优,是摆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民生“必答题”和“加分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原则,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药品目录调整、提高医保筹资标准、调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率先在全国推行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纵观全年,满是医改“干货”。

一年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在原610元基础上统一提高到680元,财政补助由486元提高到526元,落实补助资金23.76亿元,实现了2010年以来的“八连调”,筹资标准增长3.15倍,财政补助增长3.11倍。

一年来,调整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将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原来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60元,进一步提高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为贫困人口开辟了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口在就医地能够及时报付医保待遇。截至2017年12月底,19.55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97亿元、3382人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1767万元,极大减轻了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一年来,将177个病种纳入按病种结算范围,在全省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推进这项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在总结前期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2020年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的目标任务。《青海省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办法(试行)》的出台,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制度进一步巩固。经组织专家初选和遴选、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一年来,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了31个按病组付费结算工作,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了105个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取消定点医药机构的行政审批,在充分调研、深入分析、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办法的通知》,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的工作。会同省社保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省级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工作。

一年来,认真落实商保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改造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商保机构加快前期准备工作。海西、海北、海南、果洛、黄南五个自治州已完成移交工作。目前,西宁、海东两市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拟于2018年2月底前交接。

一年来,修订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管理。调整完善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新生儿参保和待遇支付、大病医保医用耗材报付等政策。商保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稳步实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生育待遇等相关政策。配合供给侧改革,继续落实阶段性降费政策,每年为企业减负0.76亿元。

一年来,实施了医保智能审核监控工作,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我省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明确我省医保智能监控建设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选定医保智能监控软件开发公司,部署智能监控信息系统,正式启动实施了智能监控工作;

一年来,我们以促进卫生资源均等化和调动基层卫生专技人员积极性为目的,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工作薄弱地区流动,将我省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比例由0.8:4.0:5.2调整为1.5:4.5:4.0,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由0.8:4.0:5.2调整为1.0:4.5:4.5,高级岗位等级比例的正高级比例由10%提高到15%。与此同时,纵深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

医保全额跟进,百姓不断减负,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和待遇提高,我省通过实施综合医改,实现了医保、医疗、患者的多赢。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没有终点的改革,将不断释放出惠及百姓的源源动能,而它的落脚点,叫做“一切为了人民”。(金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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