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宗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2.01.2020  22:0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省民宗委编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大街2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845327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民宗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民族宗教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较好地树立了省民宗委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政府形象。

(一)以信息公开促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提升宗教界公共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为主线,利用门户网站、刊物、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载体及时公开发布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进展、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二)切实做好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息,着重加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维护宗教领域和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省民宗委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实施细则》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制作机关效能公示栏,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严格审批、审核宗教用品的入境、宗教书籍的出版。我委实施的10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政府内部审批或其他权力(备案类),均在青海日报、省政府网站、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清真食品、民宗社团、宗教场所管理等方面开展执法随机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了解、查看资料等方式,年内共抽查10次,共计70余处(次)的频率进行了事中事后监管。在现有门户网站和智慧统战民宗信息平台基础上,结合全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统一信息技术标准,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实时共享有关业务信息和工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实时监管监测,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在全省范围内制定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重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在委门户网站和各级民宗部门服务窗口及微信公众号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梳理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权力清单,行政审批13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监督1项。发布省民宗委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及时公开全省藏传佛教寺院50岁以上经师名单、2020年青海朝觐团招聘翻译人员名单、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名单、青海省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决算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宗教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经费、藏语新词术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在青招生拟录取名单等方面的信息。

(三)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信息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拓宽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渠道,全年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发布信息900余条。

(四)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告栏,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派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舆情等培训班,同时,在委机关召开的干部会议上,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条例宣传教育,提高了民族宗教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内容包括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宗委动态、地方工作动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民族事务管理类信息123条;宗教事务管理类信息108条;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8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8条;藏语术语公报2期、人大建议2条、政协提案3条、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149176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341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55余次,当面咨询接待86余次。

主要涉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清真食品办理、民族成份更改、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及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利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四是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涉及面广,许多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政策往往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或公布执行;五是省民宗委文件多数在系统内部或需要协调的部门、地方政府之间运转,需对外公开的情况较少。

下一步,我委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民族经济建设项目、宗教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推动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凝聚民心,维护稳定,更好的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吸取经验,切实改进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青海省民宗委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