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我省2014年敬老月活动圆满结束

31.10.2014  19:15
  10月31日,我省2014年“敬老月”活动圆满结束。活动期间,全省各地老龄办及老龄委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积极营造了“尊老、敬老......   10月31日,我省2014年“敬老月”活动圆满结束。活动期间,全省各地老龄办及老龄委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积极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西宁市在全市干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结对帮扶一个特困老人、联系关爱一个空巢老人、探访看望一个患病老人、牵手看护一个孤寡老人、寻求提供一个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的平台,通过多样化宣传、免费体检、组织书画会、开展“青少年爱老义工活动”等,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
  海北州依托“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活动,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老龄工作者走访慰问高龄、残疾、特困老年人,开展大量调查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推动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
  海南州结合今年国际减灾日“提升抗灾能力就是拯救生命——老年人与减灾”主题活动,在老年人中进行防灾减灾宣传;开展“银龄义诊”进社区活动,组织慰问老年人并发送慰问品;在“政风行风”节目中短片宣传敬老政策,并发送敬老主题手机短信。
  省卫计委向所有居住在省内外的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发出节日慰问信;通过LED屏、医院公众微信平台、医院网站、采血车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强化全社会爱老敬老意识;安排经费为退休干部体检,对百姓开展义诊活动;组织老干部重阳登高、参观博物馆,丰富文体生活。
  省统计局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维权案例等内容印制成册,突出“常回家看看”的法律义务;为全局7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注重解决老同志日常生活困难,指导家属做好老年人心理疏导和突发病症的处置,扎实推进敬老爱老常态化。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弘扬了尊老敬老和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有力推动了我省老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赵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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