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六个持续深入推进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27.02.2018  23:01

2018年,湟中县坚持六个持续,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把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期性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精神、新指示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湟中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开展3月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活动,着力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着力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

四是持续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落实三方会审制度,严格宗教活动审批制度,严密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教育。

五是持续深化“十进”活动。进一步细化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对照“十进”测评指标,加大对创建工作督查力度,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十进”活动,对“十进”活动开展境况进行达标验收。按照“十进”活动,在各个行业领域,继续打造一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在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建设。继续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各创建单位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切实形成机构稳定、人员充实、经费保障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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