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4年火灾防控工作实现新突破

28.01.2015  22:37

      2014年,全省火灾防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新青海”建设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火灾“四项指数”同比2013年仅起数上升了4.63%,其余三项全面下降,实现了“一升三降”的控制目标,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突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省委、省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省委十二届第5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消防问题。省政府颁布《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青政[2014]58号),对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明确,先后5次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工作,并首次列支52万元专项经费实施消防工作奖励。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常务副省长骆玉林、副省长刘志强等10余位省级领导先后多次批示部署消防工作、视察慰问消防部队、带队检查消防安全。8个市(州)、46个县(区)政府全部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形成了常议常抓消防工作的机制。各级政府共召开会议173次,印发消防文件488份,领导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带队检查消防工作120次,研究解决消防建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140余个,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突出齐抓共管原则,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健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联动平台作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强化隐患通报抄告,全面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省安监、住建、旅游、教育等19个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联合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省安监、卫生、商务、司法、住建、文化等部门分别开展了易燃易爆场,医院疗养院、石油库加油站、司法行政系统、燃气场站、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住建、公安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不断推动消防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工作。国务院2013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期间,省政府23个相关厅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沟通协调,圆满完成了迎考任务,真正形成了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突出基础消防管理,社会火灾防控根基全面夯实。结合2013年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推动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区)、137个建制镇全部完成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并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总体规划和城镇改造同步实施。制定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规划,联合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帐”的原则,全省共建有市政消火栓3955个,欠账率进一步减小。推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机制,累计公布单位(个人)不良行为324个,并抄送住建、工商、安监等部门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健全消防安全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全省390个乡镇建立了网格化组织。推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省296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户籍化”管理。研发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成功召开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现场会,将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有机结合,实现了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常态化管理。
      突出隐患源头管控,建设工程监管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培育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省33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临时一、二级资质,25家取得三级资质。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召开“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会”,树立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工程,严把火灾隐患源头关。实行大型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集体会审制,会审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17项,对全省大型重点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各个阶段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消防技术难题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2014年,全省共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抽查工程1498项、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工程769项,建立终身制档案2267个,检测消防产品2098批次,装饰材料1499批次,销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700余件,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全面净化。
      突出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率队检查,23个行业部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和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深入开展了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持续排查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宗教寺院等13类场所火灾隐患,圆满完成了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和春节、五一等9个重点时段,全国“两会”、“青洽会”等6个大型活动以及26个警卫任务的消防安保工作,并根据部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2014年,全省共检查单位8.3万家,发现火灾隐患15.9万处,整改火灾隐患15.8万处,整改率达到99%,责令“三停”单位425家,临时查封单位503家,罚款989.75万元,行政拘留99人,全省仅发生1起死亡1人的火灾事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突出执法为民根本,消防执法体系建设更上台阶。《西宁市消防条例》、《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分别经省人大、省政府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完成《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评估导则》、《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南》等5部地方性标准编制工作,为全省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强化执法质量建设,面向全省遴选成立消防监督管理专业技术专家库,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考评,全省执法零分卷所占比例明显下降,西宁市城北大队入围全国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评选。借助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每月开展“消防大讲堂”消防监督业务视频授课,每季度开展“以考促学”岗位练兵活动,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筹资50余万元购置150余台执法记录仪配发各基层单位,在全省推行移动执法终端和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全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未出现复议、诉讼和赔偿案件,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突出全民素质提升,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卓有成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精神文明办多次联合发文,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吉狄马加专门批示部署消防宣传工作。省调查总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完成全省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合我省少数民族占总人口42.76%的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双语”消防宣传,广泛普及逃生自救知识。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辟消防宣传专栏17个,刊发消防社会救援、部队建设发展和火灾隐患整治稿件1670篇;利用青海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大众化信息平台,每日播发消防安全常识,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整改工作,关注人数达到10万余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50场(次),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5000余块,播放各类消防安全提示信息300万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万人。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扩大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基础知识在社会的普及,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逃生自救等能力,有力地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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